一、招聘人数及职位
计划招聘9人,派驻到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自然资源分局工作。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自然资源分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30周岁以下(1989年4月7日后出生);
(四)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五)具备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及其他资格条件;
(六)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含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报考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4月7日9:00—4月9日11:00
查询时间:2020年4月7日11:00—4月9日17:00
报名方式:1.计算机端: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dylss.dongying.gov.cn)
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具体报名办法: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优先推荐)或微信小程序,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4月7日11:00—4月1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或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初试考务费每人4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缴费成功人员可于初试开始前3天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初试准考证》《诚信承诺书》《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自然资源分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后果考生自负。以上材料A4纸打印,是应聘人员初试的必备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确保字迹、照片清晰,不能提供上述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初试
初试时间:2020年4月25日8:30(具体面试事宜见初试准考证,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延期举行,将提前在报名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初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程度及岗位匹配程度,并设置初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初试情况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闱复试人选。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根据需要按照实有人数进行。
五、资格审查
对进入复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初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岗位要求的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相关材料。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前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因放弃造成的空缺,可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领取复试通知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复试。
六、面试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具体见复试通知单。
应聘人员持复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复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复试由招聘机构统一组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复试结束后,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复试成绩并列的,再另行组织面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复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复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确定。
七、考察和体检
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1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拟聘人员进行聘用前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应聘人员存在骗取不符合应聘条件、骗取考试资格、有违法犯罪行为、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八、有关待遇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按复试成绩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者与东营众邦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驻到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自然资源分局工作。合同期内,对违反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工资、五险一金等待遇参照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劳务派遣人员执行。
九、其他事项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程序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做出相应计划调整的,将提前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46-7019068
监督电话:0546-8908130
点击下载>>>
2020年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自然资源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
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自然资源分局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