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质量监督员1名,安全监督员1名。
二、岗位职责
(一)质量监督员岗位职责
1.收集整理并监督检查国家、民航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2.受理质量监督项目申请,办理受理书,包括催办申报,受理过程的解释与协调,文函件往来与处理等;
3.实施对民航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包括编制质量监督方案、检查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构件企业的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监督检查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监督检查工程实体质量状况,编写质量监督检查意见;
4.参加民航专业建设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编写质量监督报告;
5.参与全国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的联合检查工作;
6.参与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的统计分析等工作;
7.参与辖区内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
8.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安全监督员岗位职责
1.收集整理并监督检查国家、民航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2.受理安全监督项目申请,办理受理书,包括催办申报,受理过程的解释与协调,文函件往来与处理等;
3.实施对民航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包括编制安全监督方案、监督检查各责任主体的安全行为,监督检查工程实体安全状况,编写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意见,编写恢复施工通知书;
4.参加民航专业建设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5.参与全国民航专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的联合检查工作;
6.参与辖区内民航专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参与民航专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信息的统计分析等工作;
8.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4.工作责任心强,敢于担当,具有团队意识;
5.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人事档案完备。
(二)质量监督员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含)以下,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含);
2.学历与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交通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或相近专业;
3.工作经历:具有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经历3年以上,或具有其他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经历5年以上;
4.职称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工程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5.能够熟练使用工程建设相关系统和软件。
(三)安全监督员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含)以下,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含);
2.学历与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交通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安全工程、工程管理或相近专业;
3.工作经历:具有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经历3年以上,或具有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机场运行安全管理工作经历5年以上;
4.职称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工程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5.能够熟练使用工程建设相关系统和软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4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新疆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站2020年度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及个人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renshikejiaochu@163.com。邮件主题以“岗位-姓名”命名,登记表及以下材料电子版以附件方式发送,登记表等材料命名方式同邮件名称。
1.登记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职称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底色不限);
6.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有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面试环节需提供)。
(三)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准予参加笔试,具体时间通过短信或邮件通知入选人员,参加笔试人员持(二)中所列材料,接受资格复查:
(四)笔试。进行专业笔试,具体时间将通过短信或邮件通知。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五)面试。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将通过短信或邮件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5的,按照符合合格分数线的实际应聘人数参加面试。
(六)面试后将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七)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聘用要求的,依次递补。
(八)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和民航新疆管理局官网(http://xj.caac.gov.cn/)公示招聘结果。
(九)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991-3801075
(工作日10:00-13:3015:00-18:00)
邮箱:renshikejiaochu@163.com
新疆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