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按照设置的招聘岗位,考核招聘研究生10名。
(二)招聘对象。灵台县生源或灵台户籍、因婚迁入我县,尚未就业,2019年按规定进行了报到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2019年经教育部学历认证并按时报到的出国留学硕士以上学历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正在接受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在高校学习期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
⑤有违反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2020年3月30日—31日,在县人社局人才中心(407室)报名。应聘者仅限报其中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表》。
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件及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招聘条件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获取招聘资格的,在资格审查及以后的各个招聘工作环节中,一经发现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和考察考核
(一)面试。面试由县人社局牵头,各主管部门参与共同组织实施。采取专业能力测试方式,实行百分制,现场答辩,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适岗能力。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他五位考官分数的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如应聘人数与岗位计划比例达不到3:1,则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分数线(80分),低于80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考核。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察。采取面谈、到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社区(村委)了解情况、审查应聘人员相关证件及档案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在校表现、学校成绩、科研成果等情况,确定考核考察结果。考核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公示
由县人社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进行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负责组织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考察情况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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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