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工作需要,按照《西北院劳动用工管理办法》,我院决定对2020年度院劳动用工(与院直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
1、重点招聘涉林草院校、涉林草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2、取得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或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四、报考程序
1、报名: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10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网西北院子站下载并如实填写《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院劳动用工招聘报名表》,将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质证、个人荣誉证书等扫描电子版及1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打包发送至xbyrsc@163.com,邮件标题名称为“岗位代码+专业+学校+姓名”。
2、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学历、所学专业等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网上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核职业态度、专业技术基础知识、实际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仪表仪容和心理健康状态等。
4、体检和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由高到低选取,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在当地医院进行,体检报告电子版发送至xbyrsc@163.com,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结合试用期工作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
5、公示
经考核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本院网站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6、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的待遇与院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待遇参照院接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的薪酬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要认真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及提供有关材料。因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报名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报名后,请随时登录西北院子站查看和了解有关资格审查、面试及其他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
电话:029-83255570、029-83255691
邮箱:xbyr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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