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岗位
详见《2020年上半年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1-1、1-2,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公开选聘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端正,现实表现好,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详见附件1-1、1-2)规定的岗位要求;
5.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考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本人须书面承诺自面试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所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相应学段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详见附件5,承诺书须手写签名));
6.招聘相关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经历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4月2日。
(二)其他条件
1.报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
(1)报考人员除须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须于2020年8月31日以前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4年4月2日之后出生)。
(2)2020年应届博士研究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落款时间必须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函)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3)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本人须书面承诺自面试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所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相应学段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详见附件4,承诺书须手写签名),并必须于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料,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
报考人员除须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即1969年4月2日之后出生)。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则大专学历不可以报考,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则本科及以下学历不可以报考。
(2)除2020年应届博士研究生之外的其他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4月2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留学归国人员还需于2020年4月2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需于2020年4月2日前取得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须提供中文翻译文件);若专业目录中没有与留学归国人员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须提供成绩单及其中文翻译文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2.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报考年龄
《岗位表》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报考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的,即1969年4月2日之后出生,报考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的,即1974年4月2日之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惩戒对象;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及时间
1.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请报名者按以下顺序整理好报名材料,邮件主题请以“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到zhaopin@rdfzsz.cn。
(1)基本材料
①2020年上半年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须张贴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须手写签名,收扫描件);
②视频简历(视频时长控制在5分钟内,视频内容为报考者的自我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情况、获奖情况以及选择深圳作为就业城市的原因等);
③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收扫描件);
⑤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考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本人须书面承诺自面试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所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相应学段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详见附件5,承诺书须手写签名);收扫描件);
⑥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6,须手写签名,收扫描件);
⑦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收扫描件);
⑧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2)其他材料
I.报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
①2020年应届博士研究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落款时间必须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函)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须加盖院系公章);上述材料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扫描件;
②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收扫描件)。
II.报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
①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收扫描件);
②在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满2年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如聘书、人事部门核准的工资审批表、人事部门出具的聘任证明等,收扫描件);
③现仍在相应学科岗位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收扫描件,详见附件4)。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16:00时止。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请勿重复报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本次报名只接受网络报名。
(三)招聘宣讲会
线上宣讲会即将启动,具体请关注后续招聘单位通知(请持续关注人大附中深圳学校微信公众号)。
(四)在线答疑
1.人大附中深圳学校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
2.邮箱:zhaopin@rdfzsz.cn;
3.加入QQ交流群:QQ群号:908676772。
五、资格审查:根据疫情情况后续会确定资格审查相关事项,具体另行通知。
六、面试:根据疫情情况后续会发布面试公告,请持续关注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dpxq.gov.cn/)。
七、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按相关要求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组织部门或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同时核实报考人员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考察及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dpx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人员符合深圳市大鹏新区相关人才政策的考生,可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向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申请认定,经审核认定的,享受相应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1年内(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招聘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招聘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十一、签订聘用合同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本次选聘的职员须在深圳市大鹏新区至少服务满五年,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深圳市大鹏新区。
招聘单位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约定相应的试用期,试用期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十二、其他事项
(一)经公开选聘进入深圳市大鹏新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相关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招聘相关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经历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4月2日。
(三)岗位要求2年及以上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经历的,聘任起始时间必须是2018年4月2日以前。
(四)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选聘名额,用人单位可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递补,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同级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同意后,在报考该岗位不低于面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在线:http://dpxq.gov.cn/。
(八)咨询电话及时间: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755-28333436、0755-28333192;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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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pdf
2020年上半年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doc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