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5名工作人员,安排在有编制空缺的上海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和区气象局的有关业务岗位,列入国家气象事业编制。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气象事业,遵纪守法;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5年以上气象工作经历;
4.具有上海市户籍或居住证;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
三、工作程序
1.应聘人员填写《2020年度上海市气象部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报表》(一式五份),书面提交上海市气象局人事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
2.上海市气象局人事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通过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根据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各占50%),由高到低依次确定5名拟聘用人选考察对象。
笔试主要考核综合能力和有关气象知识,面试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品质和业务能力等。
3.体检、考察。委托有专业资质的体检机构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并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考察,如有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确定人选。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5.公示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上海市气象局网站进行公示。
6.审批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人:柳嘉淳联系电话:54896188
五、监督检查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聘用到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招聘的,也应当回避。
2.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或在招聘过程中有作弊等情形的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过程中参与作弊,或有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等情形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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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上海市气象部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报表.docx
上海市气象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