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3.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能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满足相应岗位特殊条件要求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能超过40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在此前的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其他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方式及步骤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报考人员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登陆我中心网站www.cdr-adr.org.cn,下载并填写《评价中心应聘报名表》(附2寸免冠近照),于2020年4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drhr@cdr-adr.org.cn,报名表文件名称格式应为“岗位名称-姓名-毕业学校”。
2.报考人员在2020年5月中旬登陆我中心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5:1以上方可开考,低于5:1的则该岗位取消招聘,取消招聘情况将在本平台及我中心网站发布公告。
(三)注意事项
1.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只能申报本次招聘中的一个岗位,并在应聘报名表中填写清楚。
2.报名与现场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3.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4.谢绝来人来访。
三、考试方式和时间、地点
我中心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根据拟聘岗位职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实际到场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总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将我中心网站另行通知。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考试方式将可能结合疫情防控要求作适当调整,调整情况将在本平台及我中心网站发布公告。考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原件、报名表等;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对总成绩第一名的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总成绩第一名的人员考察或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对第二名的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但不得再次递补。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中心组织在定点医院进行。
五、录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本平台及我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新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1.凡与国家局和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含退休3年内的处级以上退休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2.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可能影响人员招聘公平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二)严格防范公开招聘利益冲突
1.对于配偶、直系血亲等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相关企业从业,并且从事的业务工作范围与所应聘岗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2.对于配偶、直系血亲等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相关企业从业,所从事的业务工作范围与所应聘岗位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人员,应在应聘时做出利益冲突防范承诺。若聘用后相关人员调整工作业务范围,所聘人员应及时报告并做好相关利益冲突回避。
(三)有关说明
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应聘者所获得的最高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专业要求如注明为相关专业的,具体由我中心根据工作岗位特点审核确定。
咨询电话:010-85243728(工作日8:30-16:30),联系人:于老师。
监督电话:010-85243591(工作日8:30-16:30),联系人: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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