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白云区公办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校医”)55人(详见附件1)。
二、岗位要求及职责
1.岗位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有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服从统一调配。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医师、护士均须持有相应资格证、执业证和职称证书,具有儿科或儿童保健等相关经验优先。
(5)拟聘校医须具有:医生大专或以上的学历、护士中专或以上的学历。
(6)初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②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③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④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⑤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岗位职责:
(1)当好学校领导的参谋,拟订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在学校领导下,具体实施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做好学校卫生保健技术指导工作。
(2)按照国家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学校传染病的预防控制相关管理工作:
①建立学校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发现、报告传染病疫情。
②严格执行就诊登记制度、晨检制度、因病缺课考勤制度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检查制度。
③加强对入学新生计划免疫证的查证工作,协助卫生部门把好儿童计划免疫接种关。
3.加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完善工作预案,熟悉事件报告流程。一旦学校发生突发事件,能及时上报,并配合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健康、卫生监督及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和控制。
4.开展视力不良、龋齿、肥胖、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沙眼等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正工作。对体弱、残疾学生加强医学照顾、健康指导和心理卫生工作。
5.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活动,加强青春期教育和青春期卫生指导,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学生的卫生素质和自我保健功能,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有计划地培训和建立一支卫生员或红十字青少年骨干队伍。
6.建立师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师生体格检查工作。加强对学校卫生室(保健室)的医疗器械和药物管理,做好学生一般伤病事故的处理、转诊以及学校大型集会活动期间的卫生保健工作。
7.加强学校环境卫生、教学卫生、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学生宿舍卫生、体育卫生和劳动卫生的管理和指导,配合辖区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及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学校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指导学校开展爱国卫生活动。
8.规范学校卫生资料的管理,及时收集、统计,反馈师生的健康信息,为学校卫生工作的决策提供参谋。
9.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各种有关学生的专项调查和干预工作,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相关学校卫生工作。
10.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其他学校卫生工作任务。
11.派驻校医要接受派出机构和购买服务学校的双重管理。派驻校医在业务上接受派出单位的指导,履行并遵守选派单位明确的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派驻校医在校工作期间,要服从学校的管理。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13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下载填写《广州市白云区公办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电子版发送至广东省白云人才发展有限公司邮箱byrcyj@126.com。
(二)资格复查
1.参加资格复查人员本人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广州市白云区公办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应资格证和执业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复印件按顺序装订,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2.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考察
1.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
2.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录用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广东省白云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研究决定。
四、聘用和相关待遇
聘用校医与广东省白云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包干年薪(含五险一金):护士7.5万/年、医师12万/年。聘用校医可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年休假除外),同时每年可享受寒暑假。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2.考生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时,必须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3.本公告由广东省白云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32589607转604、020-32589615转600。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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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白云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