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为市财政差额补助正处级事业单位,是黑河市区内唯一一所综合性三级医院,承担着黑河市区及毗邻市县170多万人口的医疗、预防、保健、教学、康复等任务。
黑河市中医医院为市财政差额补助副处级事业单位,是黑河市区内唯一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和康复为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
黑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市财政全额补助副处级事业单位,承担着黑河市传染病防制、扩大免疫规划、地方病防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性病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牙病防治、学生常见病多发病防制、健康教育、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暴发处理及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测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6名。其中市第一人民医院2名,市中医医院1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名(详见附件2)。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黑河市驰援湖北医务人员,表现突出的,经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采取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范围
在黑河市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防疫和救护人员(含黑河市驰援湖北医务人员)。黑河市直及所属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允许报考。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三)不超过30周岁(1989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4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黑河市行政区划内户籍(2020年3月31日之前迁入,含当日);
(五)招聘岗位学历、专业、资质等条件(详见附件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不受比例限制,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上学历查询证明或认证报告、岗位所需相应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疫情防控一线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其他工作经历的岗位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劳动合同复印件,同时携带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3张,填写《黑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2份。报考人员要填写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畅通,如填写错误、手机关机、停机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耽误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虚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外,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黑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卫健委专栏:(http://zwgk.heihe.gov.cn/xzbmym.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371)和黑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人社局专栏:(http://zwgk.heihe.gov.cn/xzbmym.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360)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市卫健委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招聘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关于工作经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2020年3月31日(含当日)。
5.招聘岗位所设专业以2019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为准。
报名时间:2020年4月17日—2020年4月21日(节假日正常休息)
上午08:3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
报名地点:黑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二楼会议室(爱辉区东兴路69号)
联系人:王越赵新秀0456-8266715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100分,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如岗位无人报考,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参加面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经黑河市卫健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核
由市卫健委组成考核组按岗位招聘计划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过程中复查报名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黑河市卫健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黑河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自落实编制之日起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六、招聘纪律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七、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八、本方案由黑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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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9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doc
黑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