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专业对口,具有国家承认学历;
3.符合岗位专业准入标准及条件;
4.户籍不限。
二、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电话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如为现场报名,个人需做好防护)
时间:2020年4月9日—2020年4月20日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16:30
2.报名地点:义乌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综合楼四楼409室(院办公室)(城北路85号)。
3.报名所需材料:(材料电子稿可以发送至150056673@QQ.com)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复印);
(2)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咨询电话:0579-85411730
(二)资格审核
由院部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聘者思想水平、个性特征、岗位适应程度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义乌市精神卫生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六)录用
为拟聘人员办理入岗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试用期2个月,初次聘用期为1年(含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单位规章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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