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1、护理9名(护理学、助产专业,总院);
2、护理1名(护理学,社区);
3、康复技术1名(康复治疗技术,总院);
4、西药房1名(药学,总院);
5、中药房1名(中药学,总院)。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卫生事业,能服从医院安排;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三)取得岗位对应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四)身体健康,仪表端正;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4月15日-17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六楼607人事科);
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详见附件)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根据以往招聘情况,报名并通过审核的人员不足岗位指标数三倍时,按实际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笔试及面试均采用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笔试以专业相关知识为主,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指标数的三倍确定面试对象(并列的同时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面试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主,采用公共题问答形式。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根据折合总分高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分数相同时,按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列前。
2、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由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放弃体检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高低排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得分高低排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在集团院务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聘用。
四、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按医院有关编外人员规定执行。
报名联系电话:(0574)63320939陈女士
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