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推进需要,招聘以下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符合《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招聘岗位条件和报名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人员。2020年8月1日之后毕业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见附件1)。
4.境外院校毕业报考者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
(一)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个人简历、有效的学位证和毕业证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3.相关执业资格和技术资格证复印件。已参加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但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可提供考试成绩单。参加2020年规培结业考试的人员需提供所在规培基地开具的规培证明。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名方式
方式一:现场报名;
方式二:将所需资料邮寄至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或发送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至电子邮箱(主题命名为“岗位-姓名-专业-学历”)。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25日
办公地址: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综合办公室(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一环路西二段32号四川省人民医院职工食堂三楼)
电子邮箱:scsjingyizhongxin@163.com
邮编:610072
咨询电话:028-87394383黄老师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入职
体检时间和地点在考试后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我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六、入职及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七、特别提示
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八、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28-87394384(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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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