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长汀县森林资源评估中心项目业务岗位人员5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林学、林业技术、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
招聘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热爱林业工作,品德端正,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传染病,血检正常,无色盲、色弱,其他条件符合体检标准。年龄20周岁至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后至2000年4月1日前出生)。
3.服从组织安排,尽职尽责完成组织交付的各项工作。
4.拥有本县常住户口,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软件及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规定限制期内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4)受警告以上党政纪处分、曾被辞退或除名处理的;
(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个人征信有失信记录或有失信被执行记录的;
(7)个人融资、贷款、为他人担保的金额超出个人还款能力的;
(8)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10日-4月16日(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填写《长汀县森林资源评估中心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经现场资格初审后提交。联系电话:6838999。
(三)报名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明(须在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两寸照片2张;进入考察阶段者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个人征信报告(即无不良记录)。(四)报名地址:长汀县林业局(长汀县汀州镇兆征路98号)。
三、招聘方式
(一)严格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二)本次招聘考试采取计算机实操+面试方式,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计算机实操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必备的办公软件知识。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在计算机实操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四)考察、体检、公示。按照笔试、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长汀县林业局负责组织,主要了解确认考察对象在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依次递补考察对象人选。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标准进行。
根据实际操作与面试、考察、体检的结果,由长汀县林业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相关网站公示栏等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岗位聘用人员。
四、聘用办法
(一)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统一与长汀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聘用手续,采取一年一签。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
五、薪酬待遇
(一)工资及福利待遇:工资:基础工资(2000元)+项目绩效工资,福利:参照现有聘用人员规定。
(二)社会保险待遇:按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缴纳五险一金。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实际操作与面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本次招聘解释权归长汀县林业局。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