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后出生)。
3.服从组织分配,尽职尽责完成组织交付的各项工作。
4.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计算机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法律专业、人力资源专业、会计学或审计学类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规定限制期内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4)个人征信有失信记录或有失信被执行记录的;
(5)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3月20日(工作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填写《长汀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经现场资格初审后提交。联系电话:6817919。
3.报名地址: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汀县梅林路2号)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办公室。
三、招聘方式
1、严格标准条件,逐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和考试同时进行,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
2、参加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证明(须在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两寸照片2张;
(4)进入考察阶段者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个人征信报告(即无不良记录)。
3、本次招聘考试采取计算机实操+面试方式,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计算机实操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必备的办公软件知识。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在计算机实操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4.考察、体检、公示。按照笔试、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长汀县人社局负责组织,主要了解确认考察对象在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依次递补考察对象人选。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标准进行。
根据实际操作与面试、考察、体检的结果,由长汀县人社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相关网站公示栏等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岗位聘用人员。
四、聘用办法
(一)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统一与长汀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
五、薪酬待遇
1.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县人社系统现有劳务派遣人员规定;
2.社会保险待遇:按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3.聘用人员食宿自行解决。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实际操作与面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本次招聘解释权归长汀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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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