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相关证书2020年7月30日前取得;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5.其他。招聘条件中“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补充范围中“全省”指福建省户籍或生源;补充范围中的“龙岩市”指龙岩市户籍或生源,“长汀县”指长汀县户籍或生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含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的职位、名额及具体条件
具体职位、名额及条件等详见《长汀县2020年新任教师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长汀县教育局所属城区中学(高中学段)招聘岗位,毕业院校为省外省属师范院校(具体名单见附件3)
三、报名工作和应提交的材料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8日至4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一律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长汀县教育局人事股(长汀县汀州镇仓下巷33号)。
3.现场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的,由毕业院校开具证明);
(3)教师资格证(已取得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普通话合格证,暂未进行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可提供相关合格证);
(4)户籍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5)《长汀县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2张1寸白底彩色近照。
以上材料未注明原件的,仅需提供复印件一份(须提供原件核验)。
四、组织考试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面试由长汀县教育局、长汀县委编办、长汀县人社局联合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与片段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结构化面试占40%、片段教学占60%,面试总分为100分。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合格线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达到面试合格线的招聘对象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拟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的名单,将在“中国·长汀”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因故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长汀县教育局所属城区中学(高中学段)招聘岗位若出现无递补对象的情况,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长汀县生源的2020届福建省公费师范毕业生若出现违约情况,则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转至我县公开招聘“小学语文一”岗位。
六、体检、聘用、待遇
1.体检。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体检考核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行负责。
2.聘用。经体检与考核合格的,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待遇。工资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现行工资政策规定执行。
七、工作安排
招聘的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安排在城区中小学任教(根据学科结构情况或选派到农村学校交流一年);长汀县生源的2020届福建省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安排在城区小学任教;长汀县生源的2020届福建省公费师范专科毕业生,安排在大同镇或策武镇任教;长汀县教育局所属城区中学(高中学段)教师,安排在长汀一中或长汀二中任教。
八、注意事项
1.报考对象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对象应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开通短信功能并保持畅通,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无法联系所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3.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国·长汀”政府网,招聘相关通知、公示将在“中国·长汀”政府网(http://www.changting.gov.cn/)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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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教育局
中共长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