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福鼎市统计局、福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口普查办”)计划招聘统计调查和人口普查工作人员共21名。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团队合作意识、责任担当意识、服务奉献意识、保密纪律意识较强;
(二)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
(三)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按照要求独立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四)系福鼎市户籍;
(五)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履行工作职责的疾病。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15日—5月1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福鼎市统计局办公室(市政府四号楼四层);
(三)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咨询联系电话:0593-7852445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表(现场填写);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
五、面试及录用
市统计局和市人口普查办在对应聘者报名资格初审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有普查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通过面试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及保险手续,试用期月薪2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月薪2500元。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终止用工关系。
六、其他事宜
(一)报名者应认真核对岗位用工条件,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有违法违纪受过处罚、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失信被执行的;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福鼎市统计局
福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德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