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数额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聘用编制工作人员5名。其中县发改局、统计局各招聘2名,园区办补充招聘1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中宁县发改局、统计局、园区办聘用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所需专业根据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参考目录设置。
三、应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够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良好,作风端正,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且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工作;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5、具有使用现代化通讯设备和操作计算机的能力;
6、现户籍为中宁籍的;
7、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8、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1、发布公告。2020年4月20日-4月24日,在中宁电视台、中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招聘有关事宜。
2、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以公告时间为主。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4月21日-4月2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报名地点:中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办,联系电话:0955-5022859。
报考者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伪造相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同时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包括(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三张同底版一寸免冠标准照片;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考试。考试工作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笔试以行政能力测试、申论及相关专业知识为主,分值100分,占总成绩50%。
面试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分值100分,占总成绩50%。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名。
(1)笔试、面试考题由工作组聘请专家命题(笔试命题分A卷和B卷两套试卷,由考生现场自主抽取其中一套作答)。笔试、面试工作具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拟定于中宁十小,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
4、体检。体检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及相关规定,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凡有影响工作的疾病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短缺名额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对经过考试、体检合格的初审人选在中宁电视台、中宁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6、聘用及待遇。经考试、体检、公示无异议后,将招聘结果报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由县发改局、统计局、园区办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被聘人员享受中宁县聘用编制人员待遇。
五、其他事项
在招聘中,如遇签约、体检、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六、招聘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由中宁县发改局、统计局、园区办聘用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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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发改局、统计局、园区办聘用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x
中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