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社会人士(不含应届毕业生);
2.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在案或其他社会治安问题,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职位(招聘职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室工作人员1名
二、薪酬待遇
经考试录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斗门区政府雇员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两种方式,应聘者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2020年5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现场报名地点:珠海市斗门区文明办(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139号区政府大院1号楼5楼505室),联系人:唐小姐,联系电话:0756-2781159。
网上报名:请将相关个人资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dmqcwb@126.com,邮件标题和资料压缩包名称按“应聘岗位+姓名”格式写明,请务必写清应聘岗位,且应保证报名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若有资料不全的情况,视为报名失败。
3.报名材料
(1)斗门区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报名表须附彩色照片,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发邮件的请扫描发送);
(2)个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发邮件的请发送电子版);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以上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现场报名的现场查验原件,邮件发送报名的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原件查验。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通知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开考比例为1:3,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以备查验。
(四)体检及组织考察
根据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委托有关医疗机构负责,费用自理。如遇体检不合格者,空余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经过组织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录用手续
对经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和签订劳动合同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对于不予聘用情形或考生放弃入围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斗门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278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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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珠海市斗门区委宣传部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