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是由致力于促进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友好交往的学术机构、教育文化团体有关人士自愿结成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其秘书处系外交部下属事业单位。
二、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本人及直系亲属历史清楚,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工作技能。
(三)身心健康。
(四)有较强的对外交往、沟通、协调、办事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和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职位、名额及条件(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请将报名所需材料的电子版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报名邮箱scomuweihui@126.com,邮件主题为:“应聘职位+专业+姓名”,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17日17时。报名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填写《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招聘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及户籍信息(户口首页和本人页)电子版;
3、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
4、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提交能够证明本人能力及学识水平的获奖证书、工作或研究成果等;
5、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需注明留学性质(公派、自费),并提供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信息及我国驻外使领馆证明等相关书面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于报名截止后,通过电话的方式通知笔试时间地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和面试、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为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岗位一般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的,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60%)由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按照3:1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待遇
一经聘用均按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秘书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秘书处将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及提交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按规定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
(二)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核,请考生携带有关材料原件。
(三)笔试和面试将由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统一组织,委托第三方单位出题,无指定复习材料。
(四)考生本人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按规定将有关情况报相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点击下载>>>
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秘书处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