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名称 |
医保经办岗位 |
6(2 男 4 女) |
专科及以上学历 (指国家全日制第一学历) |
不限专业 |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具有垦利区常住户口;
2、年龄在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仪表端庄,有较好的公众形象。
2、政治素质高,思想品质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工作踏实,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热爱应聘岗位工作。
3、有较好的人际关系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够适应服务大厅保险经办工作要求,遵守正常工作日中午和节假日工作轮班规定。
5、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和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参加非法组织的;
(5)被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6)其他不符合所报考工作的情形,由山东瑞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正处疫情防控期间,为了应聘者尽量减少集中接触,坚持安全之上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缴费及资格审查,并按招聘程序组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等工作。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4月24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垦利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enli.gov.cn)下载《山东瑞创人力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如实填写完整信息,同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户籍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版照片,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电子版照片,压缩打包后将文件夹名称更改为“考生姓名”上传至邮箱:ruichuangrenli@163.com。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公司按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凡不符合招聘规定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材料,到公司进行资料复核后缴纳60元报名费并领取准考证,报名确认及缴费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08:00—17:00。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确认地址:垦利区中兴路27号垦利街道办事处10楼1019室。
(二)笔试。
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笔试时间:待定。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笔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等。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按“四舍五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依照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统一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试应聘资格。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诚信和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
(七)确定聘用对象及试用。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通知拟聘人员上岗试用,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公司报到;逾期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关系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须提交与原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方能签订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为2000元/人/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考核工资组成,基本工资为2500元/人/月,绩效考核工资为500元/人/月。
2、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组织缴纳招聘人员“五险一金”,享受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待遇,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并由用工单位在其个人工资中代扣缴纳。
3、招聘人员除享受以上1、2条规定待遇外,不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政策规定的其他待遇。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者,一律作出不予聘用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山东瑞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向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
0546-6399177、15318308703、15105465776
山东瑞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