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民委批准,2020年我社拟招收4人,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见附件1
二、应聘资格
1.有志于从事少数民族出版工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沟通交际能力;
2.具有北京市户口,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要求。
三、工作任务
受聘者应服从本社岗位安排,完成相应的岗位工作任务。
四、应聘程序
(一)应聘者应在2020年5月30日前通过邮寄形式向我社提供相关书面应聘材料,包括:
1、应聘报名表。见附件2
2、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就业方式等重要信息需完整填写,并保证真实性。
3、最高学历毕业论文提纲。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4号B307室民族出版社人事处
邮编:100013 联系电话:(010)58130642
同时请将应聘报名表和个人相关简历材料的电子版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1807433609@qq.com,并注明是否已邮寄纸质版材料。
(二)经资格审查,我社计划于2020年6月上旬前在民族出版社官方网站上公告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如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低于1:3,则此次招聘作废,重新发布招聘公告。笔试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4号民族出版社B座三层多功能厅。应聘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2020年6月中旬,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为百分制,及格分数线为60分),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我社招聘面试的人选(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低于1:3比例的,按符合笔试及格分数线的实际参试人数进入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比例为5:5)排名先后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信息造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党委审议,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2020年6月下旬,对拟招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发布地址:人社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民委政府网站、民族出版社官方网站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公示结果无异议,且经国家民委批准后,我社与被接收者签订协议,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享受国家及我社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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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出版社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