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
具体引进单位、岗位、专业、数量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河南省滑县公开引进普通高级中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热爱普通高中教育事业;
4.身体健康;
5.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因疫情影响延迟毕业的,提供所在院校相关公告或证明,视情况另行确定)。
(二)以下人员不属本次引进人才范围:
1.本公告发布之日时为滑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
2.滑县范围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含“农村学校教师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
3.国家、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0年4月28日-5月10日,在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开发布人才引进公告。该网站为此次人才引进工作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引进工作相关信息均通过该网站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日期:2020年5月11日至14日18:00时止,以公布的报名邮箱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
2.报名方法:本次引进采用网上报名,报名者可直接将以下报名材料发送至引进单位专用的报名邮箱(邮箱附后),发送主题以“姓名+学科”格式注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三所学校不得兼报。
①《2020年河南省滑县公开引进普通高级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有关要求的,需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申请语文学科的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的扫描件;
③与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或滑县县域外机关事业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扫描件。
3.资格审查:2020年5月15日前,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发至应聘者报名时发送报名材料的电子邮箱。资格审查一般在收到报名材料后24小时内反馈结果,如收不到审查结果,请电话咨询工作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或应聘资格。本次公开引进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核
本次人才引进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采用微型课教学试讲的方式进行,岗位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之比大于20:1时,加试笔试,按10:1的比例确定进入微型课教学试讲人员。考核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分数当场公布,成绩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
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后,发至报名对象提交报名信息的邮箱。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成绩按岗位引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进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复审相关证书证件和走访单位、院校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引进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引进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等。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有关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应届毕业生试用期6个月,其他人员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或引进后一年内未取得与引进学科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其编制。拟聘用人员应在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和办理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编制。
在体检、考察阶段因自愿放弃、结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引进岗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自公示之日起,因放弃或被取消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聘用后主要待遇
引进人才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后工资待遇确定。其中,引进人才为普通高考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本科(以下简称“一本”)毕业生的工资上浮一档,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职称的工资上浮两档,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职称的工资上浮三档。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购房补助10万元,3年内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500元;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教师,以及“双一流”(或原985、211类)院校(专业)的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一次性给予购房补助5万元,3年内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生活补助800元;引进的“一本”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一次性给予购房补助3万元。购房补助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半年内发放。
五、引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核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中共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将全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引进结果主动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本公告由滑县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2-8668015
监督电话:0372-8121778
点击下载>>>
滑县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