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户籍不限,招聘临床专业技术人员、护理人员、医技人员等。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学历要求、专业要求、专业技术资格等其他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3.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执业资格及工作经历,熟悉医院运作环境,具有一定沟通能力。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学籍(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参加或观看、传播破坏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活动或视频及言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合在本岗位工作情形的,不接受其报名。
三、招聘职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四、招聘时间安排
招聘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28日-5月5日
(二)笔试时间:2020年5月8日
(三)资格审查:2020年5月12日-14日
(四)面试时间:2020年5月16日-17日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简章
2020年4月28日,通过阜康市人民政府网、“阜康人社”公众微信服务平台发布招聘简章。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8日-5月5日(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现场报名。
阜康市人民医院职位报名地点:阜康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办公室(新疆阜康市南华路726号),联系人:杨亚琴,联系电话:0994-3220937。
阜康市中医医院职位报名地点:阜康市中医医院院办(新疆阜康市迎宾路164号),联系人:方敏,联系电话:0994-3252242。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本简章及具体招聘职位条件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后续的招聘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骗取报名资格并经核实的,取消报考资格。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须与报名时相一致。
报名时需携带《阜康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
(三)笔试时间:2020年5月8日。笔试采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答题,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综合知识,笔试内容:临床“三基”训练分册-医学分册、护理分册(人民卫生出版社)基础部分、专业知识,时事政治等。
(四)公布笔试成绩:通过阜康市人民政府网、“阜康人社”公众微信服务平台、阜康市人民医院公告栏、阜康市中医医院公告栏统一公布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五)资格审查:2020年5月12日-5月14日(上班时间),在各招聘单位的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入闱人员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资格审查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资格审查者,一并进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阜康市市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详见附件4)、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六)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5月16日-5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要求:考生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按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开始后到达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证明其身份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七)公布总成绩
通过阜康市人民政府网、“阜康人社”公众微信服务平台、阜康市人民医院公告栏、阜康市中医医院公告栏统一公布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分数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
对象。同一职位报考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
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即重新组织面试,以
重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八)体检
体检标准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确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在当地县级医院进行)。
(九)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考察如出现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后,空缺职位是否进行调剂,由招聘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需调剂,届时将另行发布调剂公告。
(十)公示
通过阜康市人民政府网、“阜康人社”公众微信服务平台、阜康市人民医院公告栏、阜康市中医医院公告栏对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一)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管理,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
六、工作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须认真研读简章,认真选择报考职位,并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
(三)公开招聘中,对违纪违规工作人员及考生按有关规定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994-3220937(阜康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办公室)
0994-3252242(阜康市中医医院院办)
监督电话:0994-3230526(阜康市卫健委)
0994-3234118(阜康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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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中医医院第二批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xls
阜康市人民医院第二批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xls
阜康市市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