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5名,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如下:(详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6日(星期三)16:30截止。
报名方式: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原现场报名改为网上报名,通过微信报名工具小程序进行,请登录“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服务指南--招聘报名,或点击以下链接http://p.xiaoqiandao.com/share.html?eid=5ea65a0ddcb659c49b37f06f或长按小程序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执业资格)、户籍等要求,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以2020年5月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20年5月6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年龄18~35周岁(1984年4月27日至2002年5月6日期间出生)。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小程序公开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毕业证书(2020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如被聘用,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有效期内身份证(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户口簿)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扫描版或照片)。同时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见公告附件),黏贴好近期一寸照片1张,承诺人手写签名后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上传至报名小程序指定位置。
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必须在笔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纸质材料进行现场复审。复审通过的发给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复审不通过的,取消笔试资格。
应聘人员需保证本人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报名期间密切关注微信服务通知。
(二)考试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采取考试(笔试、面试)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满分分别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参加笔试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数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
(三)体检与考察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聘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医院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www.hndeyy.com)、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43/index.html?number=A11(其他事项-公告公示)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依据《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其他事项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输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报考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咨询电话:0573-87768752,15325307333,叶老师
监督电话:0573-87017385,87017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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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岗位表
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