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招聘学校、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80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24名,职业高中教师5名,义务教育阶段教师49名,幼儿园教师2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普通高校应届(指2020届,下同)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受到过警告及以上的处分;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所学专业符合招聘专业要求;
4.应聘普通高中段学校教师、职业类高中专业课教师不受户籍限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原“985”高校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浙江传媒学院桐乡校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不受户籍限制;其余应聘教师需桐乡市户籍或桐乡市生源。
(二)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原“985”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外语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师范类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4.文、理科专业第一批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大学期间获得1次校级学年度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按学期为单位评定奖学金的以2学期抵1学年计,下同),其中桐乡市户籍或桐乡市生源可放宽到在大学期间获得1次校级学年度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
5.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毕业生,下同),且在大学期间获得2次校级学年度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其中桐乡市户籍或桐乡市生源可放宽到在大学期间获得1次校级学年度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普通高校师范类的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聘幼教岗位的;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聘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岗位。
6.文、理科专业第二批录取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民办学校除外)非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大学期间获得2次校级学年度一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
7.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民办学校除外)的艺术类非师范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大学期间获得2次校级学年度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
8.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民办学校除外)的体育类非师范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大学期间获得2次校级学年度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
9.2019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海外留学回国就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且能在招聘报名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照执行。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桐乡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由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监督,由桐乡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整个招聘流程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9年11月19日(9:00-16:00)
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206室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
(2)时间:2019年11月26日(9:00-16:00)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22幢外语楼508、509多媒体教室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3)时间:2019年11月30日(9:00-16:00)
地点:桐乡市教育局一楼西大厅惠民服务中心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康民路280号
2.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桐乡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0学年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自荐书(含本人学习简历、基本情况、专业能力水平等);
(3)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高校教务处出具的大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专业总人数及本人名次)原件和复印件;
(4)由高校出具的第一批录取证明或者师范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5)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6)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8)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
(二)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组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现场报名后当场进行资格初步审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用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时间:2019年11月30日(9:00-16:00)
地点:桐乡市教育局一楼惠民服务中心(桐乡市康民路280号)
经资格初审入围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前往桐乡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时间:2019年12月1日
地点:桐乡六中教育集团实验中学(桐乡市康民路370号)
1.当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超过1︰3比例时,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超过1︰3的岗位采取先面谈、后面试的形式,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谈成绩只作为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依据,不计入面试成绩。
2.应聘中小学文化课教师,面试采用说课和现场答辩的形式;应聘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技能学科教师,面试采用现场答辩和技能展示的形式;应聘幼儿园教师,面试采用微型课(模拟课堂教学)和技能展示的形式;应聘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面试采用现场答辩和技能展示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体检、考核对象。
考试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五)体检
时间:2019年12月2日
地点:由桐乡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入围人员由桐乡市教育局安排组织体检,中小学招聘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幼儿园招聘岗位体检标准按幼儿教师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当天上交《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自愿放弃体检造成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另行通知,如递补人员再次放弃体检,则取消该招聘岗位。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考核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经体检或考核未录用的人员,解除协议,退还就业协议书。
(七)公示拟聘用名单
体检、考核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乡智慧教育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考生在公示结束后统一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公示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的录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统一在2020年8月份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它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2.本次招聘,每位报考对象限报一个岗位。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拟录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20年7月30日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4.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在本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5.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6.被录用人员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桐乡市教育局和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
桐乡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电话:0573-88021571
(二)监督投拆电话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电话:0573-88110805
桐乡市纪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电话:0573-89398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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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