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热爱妇女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2.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3.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办公设备,有行政办公经验者可优先录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有违法违纪受过处罚、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失信被执行的;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待遇
为群团机关编制外用工,实行劳务派遣制,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不享受“五险一金”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应聘者建立劳动关系进行合同管理,工资按照双方协商,约3000元左右,“五险一金”按城镇企业职工标准参保。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2020年5月13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将个人简历投至women_f@163.com。我会将在网上对报名者资料进行初审,并于5月20日前统一通知可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三)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以下个人资料:
1.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彩照4张;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简历或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
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应聘人提供的资料以及有无不良记录等。对无原件或提供虚假原件的人员,一律取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笔试或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应到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
五、办理聘用手续
(一)市妇联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
(二)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个合同期为1年,根据工作需要和应聘者表现经双方协商续订。
六、联系方式
地址:宁德市华庭路3号宁德市妇女联合会(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四层)
电话:0593-2079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