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为武邑县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职位,招聘职位5个,计划招聘人数10人。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详情,详见《2020年武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
招聘信息通过“掌上武邑”APP和“武邑融媒”微信公众号、武邑县政府公众信息网、武邑电视台、武邑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开招聘有关事宜。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本人或配偶具有衡水地区户籍(或生源地)的,户籍以2020年4月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限户籍职位详见招聘职位表。专项计划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在武邑县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志愿者(含2020年服务期满人员)。
6.具备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④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⑤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⑥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9.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10.武邑县内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在编工作人员服务年限不满3年(含试用期)及武邑县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在编工作人员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不得报考;
(二)具体条件要求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0年4月20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20年4月20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2.招聘职位中注明“专项计划岗位”的,仅限在武邑县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者(含2020年服务期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10日—6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方式、地点:本次考试报名为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县人社局或融媒体中心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1个职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职位原则上不开考,或减少招聘人数达到开考比例开考。
(三)携带材料:
1.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⑴《武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⑵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1张粘贴于报名表,1张用于笔试准考证);
⑶本人身份证;
⑷户口簿(或居住证、生源地等证明材料);
⑸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⑹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查阅及上交复印件1份。
2.委托他人提交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的,须提供报考人员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函。
3.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登记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资格审查
融媒体中心应选派熟悉政策、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并对资格初审的结果负责。
报名工作人员应加强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根据本次招聘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及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认真严格地审查应聘人员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的真实性、有效性。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拒绝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和参加考试。确保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不因民族、性别、宗教信仰或者身体残疾而受歧视。
(五)领取准考证
融媒体中心在报名结束后将资格初审合格报考人员的照片、《武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及相关材料等纸质材料及电子信息报送武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武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考生于考前一周到招聘单位报名处领取。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本次笔试科目统一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等,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4.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武邑县公众信息网公布。考生的笔试卷面成绩必须达到笔试合格线方可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方式。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报考者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产生,按照各职位招聘人数的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5倍的,按上线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资格复核。面试前人社局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核期间,报考者因故放弃面试(须提交书面放弃声明)的,或经资格复核不符合条件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核的正式面试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在武邑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面试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日开始前5个工作日。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2.同一职位的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遇笔试成绩相同,全部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考察工作由融媒体中心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原则上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聘用
1.融媒体中心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社局审核。在审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在武邑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笔试、面试成绩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前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在公示期内收到举报反映有关问题且经核实后确实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而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再予以递补。
3.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其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
4.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并由融媒体中心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5.受聘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按照武邑县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七、咨询服务
武邑县公众信息网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招聘工作政策、报名手续和考务等方面问题咨询,请与县人社局事业科联系,联系电话:0318-5721328。
八、注意事项
1.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在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者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认定处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县人社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武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组织领导
县成立招聘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人社局、融媒体中心、监察委、公安局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融媒体中心。按领导小组意见,监察委负责选派监督员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公安局负责考场的安全保卫、试卷押运、保管及面试考场、考官的封闭管理等工作。人社局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委托外地人才测评机构出题、阅卷、公布成绩以及笔试和面试整个过程的监督指导工作;融媒体中心负责笔试场地、监考、试卷押运、费用结算、拟聘人员的考察以及负责制订《面试方案》经人社部门审核报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