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街道办事处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在街道办事处一线岗位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征收拆迁、安置房建设、安全生产等基层重点工作。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因工作需要,需经常加班,报考者需具备应对突发事件和困难局面的心理素质;
(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五年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
2020年5月23日9:00—5月25日17:00前登陆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具体要求详见报名网站公告。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1791796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初审
2020年5月23日9:00—5月26日17:00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1日内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20年5月26日24: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人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根据疫情情况适时通知)
因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笔试时间待定,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ji.gov.cn)上公布(预计6月上旬),缴费成功的考生,请留意并在通知时间内登陆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未按规定出示所需证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五)笔试加分
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河南省“三支一扶”计划、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服役期间获三等功的另加4分,获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6分,多次立功的按最高等级奖励加分,只计一次,不累加。
上述人员需于2020年5月26日上午8:30—12:00到惠济区政府B楼128房间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退役证书、立功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3: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2.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报名条件仍进行了网上报名,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务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根据疫情情况适时组织实施)
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根据疫情情况适时组织实施)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惠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2: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进入体检环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遇笔试成绩也相同,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面试结束阶段当场宣布。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三)因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惠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如遇进入递补环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人员,如遇笔试成绩也相同,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一般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需服从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者或因个人原因不能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入职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
(四)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方案由郑州市惠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371—63639072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郑州市惠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