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共21个单位91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拟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公告后附表。
三、招聘范围
符合报考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
(五)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1月1日为准。例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五年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荥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等公共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人现场报名,不得替代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1日至12月1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荥阳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福民路与国泰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电话:0371—60252068
4.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等报名所需材料。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A4纸复印)。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还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时提交两份《荥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处粘贴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经荥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4)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12月20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科,两科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3.笔试成绩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荥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不得低于1:2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招聘名额递减(笔试最后一名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3.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五)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各主管委局及用人单位具体实施。考察程序及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政策执行。
(八)录取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由用人单位统一管理,试用期满后由各主管委局及用人单位综合考察。考察合格者,办理入编手续,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荥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李云峰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王西周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范喜昌市委编办主任
张荣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冠顺市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荣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七.其他事宜
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荥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河南省“三支一扶”计划、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2015年以后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出现役后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符合上述条件人员需在报名期间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退役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公告由荥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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