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岗位学历要求参见附件)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4日后出生);
(六)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七)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新区“三防办”事务职员2名,新区“河长办”事务职员1名。
(二)岗位要求
具体详见《翠亨新区行政(人才)服务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事务职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发布途径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翠亨新区门户网站、“翠亨新区”微信公众号、“掌上翠亨”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通过将报名资料签字扫描件发送至发送至电子邮箱:yuguanhr@163.com,每人以最高全日制学历报名,仅限报1个岗位。如有疑问欢迎致电新区人才热线:0760-85599050(张小姐);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14日至5月28日,以报名材料送达至邮箱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请将以下PDF文件发送至上述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招聘岗位”):
(1)《翠亨新区行政(人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务职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报考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无效),粘贴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上述三项材料至少需提供两项,其中岗位需要某方面工作经历的,须在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中注明该方面的工作经历)
(5)如有其他能证明个人特长、能力或突出业绩的材料,也请一并提供;
(6)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因疫情等原因,暂未能提供相关材料的,可手写情况说明,列明未能提供材料清单、原因,并对所提供的报考信息真实性作承诺,最后签名确认。
(二)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综合岗位匹配度和报名人数情况进行筛选,按1:10的比例确定并通知进入初步面谈环节人员,少于3人报考的岗位不开考。
(三)面谈
采取视频面谈方式,时间初定于6月上旬,主要了解考生的专业素养、工作经历等情况,按照1:3的比例确定并通知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面试环节不设开考比例。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1.面试当天对候选人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2.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居民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综合测试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
3.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宣布。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若面试成绩、主评委分数均相同,则按副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
(五)体检
入围体检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统一参加体检。
(六)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翠亨新区官网等渠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
(八)办理入职手续
经批准后,用人单位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通知录取人员报到。
五、其他事项
(一)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后决定是否正式录用。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期两年,考核合格可续聘。
(二)考生有义务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准确、符合条件,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依据综合成绩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1、体检或考察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含试用期满不符合条件)的其他情形的;6、试用期满不合格,未能正式录用的。
(四)应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本次招聘有关事项由翠亨新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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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翠亨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