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其他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如期毕业且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2019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20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限第一批次录取,不含独立院校和联合办学)。
三、招聘方式和计划
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计划招聘教师41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需同时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非全日制研究生还需同时提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证;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本科学历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在32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现役军人、不能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入编、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5月15日,在禹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zhou.gov.cn)、禹州人社微信平台、禹州教育微信平台发布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现场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视疫情防控形势情况另行确定,请及时关注禹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禹州人社微信平台、禹州教育微信平台。
(2)邮箱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期间,进行邮箱报名,邮箱地址:yzsjtjrsg@163.com(须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料拍照发送至指定邮箱,2020届高校毕业生须将在读学校证明拍照发送至指定邮箱)。采取邮箱报名的,须于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2.资格审查。根据邮箱中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将及时通知本人。初步审查合格者根据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表一式2份,2寸近期蓝底照片2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研究生学历的人员需同时提供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研究生还需同时提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岗位,除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及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其他考生均应同时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报考岗位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证明、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未取得毕业证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在读学校有关证明(证明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校何年何月入学的何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或研究生〉,将于何年何月毕业,证明人签字,院系或学生处盖章,开具证明时间)。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为应聘学科基础知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优秀者,当场录用,并签订录用协议。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面试地点和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情况另行通知,最终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员的确定,在面试录用人员中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在禹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禹州人社微信平台、禹州教育微信平台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对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与报考岗位同学段同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禹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禹州人社微信平台和禹州教育微信平台为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及微信平台,有关考核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禹州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74-8880097、8880087
监督、举报电话:0374-8880098
点击下载>>>
中共禹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禹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