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
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60名。具体岗位、人数、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2020年杭州市余杭区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
二、引进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学历学位和毕业高校条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本科或硕博阶段毕业于我国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海外(境外)世界百强高校的(学校名单分别参照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和英国QS全球教育集团发布的“2020年QS世界大学排名”);
2.根据本次各岗位引进人才所需专业,全日制本科或硕博阶段毕业于我国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重点建设专业的(学校名单参照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
报名人员需取得上述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获得硕研及以上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海外(境外)世界百强高校毕业生,需在参加现场面试考核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引进范围不含定向、委培、独立学院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年龄条件
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博研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其他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院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或工作期间获得区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引进。
4.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的,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或有应回避情况的人员,不宜报名。
5.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在考察阶段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符合岗位其他要求,没有不宜引进的情况。
三、引进程序
主要通过综合比选方式确定引进人选,包括公开报名、资格审核、个人素质评价、视频面试、现场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
按不低于岗位引进计划数1:3的比例开展综合比选工作。在整个过程中,如出现部分岗位无人报名或放弃资格,导致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低于规定比例的,组织方可视情将此部分岗位引进计划数调配至其他岗位,或视情将报名其他岗位的合适人选调剂到空缺岗位参与比选,或核减引进计划。
(一)公开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5月15日8:30至6月10日17:30。
报名人员可于截止时间前登录“余杭区人才引进报名系统”(http://ks.yhqrcfw.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具体岗位进行报名,并网上填写报名表、个人素质评价表和提交个人相关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核
根据引进要求和岗位资格条件,进行报名人员网上资格初审,在现场面试考核前进行报名资格复审(需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参加综合比选资格)。
(三)个人素质评价
个人素质评价将对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和获得院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情况,在工作期间获得区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等多方面进行量化评价。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且在现场面试考核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视频面试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为避免人员聚集,将预先按岗位进行视频面试,并根据视频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不低于岗位引进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实际人数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邀请参加现场面试考核的人选。视频面试后,对未收到参加现场面试考核邀请的人员,可择优提供岗位调剂建议,邀请参加专业要求相近的其他人数较少岗位的现场面试考核。视频面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比选的最终成绩。
(五)现场面试考核
现场面试考核侧重对能力素质、个人特征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现场面试考核在余杭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考核规则和考核形式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另行通告。
现场面试考核期间将统一为参加人员提供免费食宿。现场面试考核后,可领取一定的往返交通费补贴(补贴标准以人民币计,按照省内200元/人,华东地区5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800元/人)。
现场面试考核后,将个人素质评价得分、现场面试考核得分按一定比例折算成个人综合比选成绩。若综合比选成绩出现并列,且无符合优先引进条件的,按现场面试考核得分高的排名在前。
(六)体检
以岗位引进计划数1:2的比例,按综合比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相关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察
根据综合比选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考察对象。由人才引进组织方统一制定考察或背景调查方案,了解拟引进人才学习、工作情况和是否存在不宜引进的情况。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才,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在人才引进综合比选各环节,出现人员放弃资格或不合格情况的,人才引进组织方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空缺。
五、相关待遇
本次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与岗位所在主管部门下属单位签订事业聘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一)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可聘任事业管理七级职员(相当事业正科级),硕士研究生可聘任事业管理八级职员(相当事业副科级),并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其他优惠政策
本次引进的人才在3年内可享受我区下列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区内其他优惠政策,若可认定人才等级,可就高享受相关政策):
1.具有全日制博研学历的,可分期最高领取人民币8万元生活安家(租房)补贴;可申请使用“拎包入住”人才公寓,或自行租房并最高可申领人民币2500元/月的租赁补贴;生活安家(租房)补贴、使用人才公寓或申领租赁补贴的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万元。之前在杭州地区无房户在杭购房后,可申领人民币20万元的购房补助(认定为杭州市级E类以上人才后,在杭购买首套住房,可优先摇号);原有房户在杭再次购房后,可申领人民币10万元的购房补助。
2.具有全日制硕研学历的,可分期最高领取人民币6万元生活安家(租房)补贴;可申请使用“拎包入住”人才公寓,或自行租房并最高可申领人民币1600元/月的租赁补贴;生活安家(租房)补贴、使用人才公寓或申领租赁补贴的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万元。之前在杭州地区无房户在杭购房后,可申领人民币10万元的购房补助;原有房户在杭再次购房后,可申领人民币5万元的购房补助。
3.此次引进的人才将在子女就学、医疗、健康体检、疗休养等方面给予一定便利和保障。
本公告由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以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86-0571-86160790或86-0571-86161535
咨询电子邮箱:yhgccz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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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