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查询。此次招聘单位为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及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珠海市香洲区2020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不核定编制,人员实行岗位管理。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报名人员自行下载《珠海市香洲区2020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进行填报,并把报名表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zqwjjrss@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17:00时(备注:报名文件压缩包请注明岗位代码+报名人员姓名)。
报名注意事项:
1.此次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版)》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3.报考人员均须于资格审核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学习取得的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20年5月18日。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于2020年5月30日上午9:00时在香洲区卫生健康局(香溪路44号)1楼大厅进行现场审核。
资格审核对象须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及相关事项参加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如下:
①《珠海市香洲区2020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并在“承诺人签名”处签名);
②身份证(备查);
③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其他资格条件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④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盖有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
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提交现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应聘者提供以下材料
留学归国人员:①、②、③、④、⑤;
其他人员:①、②、③、⑤。
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相关信息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查询。
(三)面试
面试于2020年5月31日在香洲区卫生健康局(香溪路44号)进行(具体时间请关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各项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等相关手续。
(七)递补聘用
在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516877,0756-2516755(区卫生健康局),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516832(区委组织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确定为拟聘人员后三个月内未完成调动、报到手续的;
2.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3.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弄虚作假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不作任何补偿。
(四)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报考人员需提供截止到资格审核当日的近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并出示当地“健康码”,每日申报健康状况;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将立即送至发热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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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