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2016年、2017年招募的在惠阳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同时已向用人单位提交留用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定向招聘岗位为我区基层事业单位岗位,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4.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的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的基本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
(一)发布公告。在区政府、区人社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对象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办法。
(二)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由区人社局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向通过审查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
1、报名时间:为减少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聚集,即日起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现场报名,区人社局六楼会议室。
3、提交材料
(1)填写好的《材料目录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各1份(A4纸双面打印);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各1份、大一寸免冠同底近期彩照2张;
(3)提供省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1份;
(4)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支教岗位提供);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都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验证后,除指定需提供的原件材料外,其他证件材料的原件退回本人。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服务类别进行报考。全程严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应聘资格;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年龄、服务期等计算,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均为公告之日止。
(三)组织考试。此次定向招聘的采取直接笔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按各自应聘岗位参加笔试,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1、笔试科目:(1)综合能力测试(支教类);(2)综合能力测试(支农、支医、扶贫类)。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阅卷结束后,各类岗位合格分数线由区人社局研究划定。笔试成绩须按规定在区政府、人社局网站上予以公告。
(四)体检。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五)考察。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六)拟聘用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区政府及区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调配或调动手续,并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范本见粤人社发〔2009〕58号),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办理的,需书面请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薪酬待遇及试用期。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市和我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约定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二)约定服务期。聘用人员自办理人事关系起须在受聘基层事业单位服务满3年以上方可申请调离或辞职,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按自动离职处理。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考录和公开招聘。
(三)约定取得执业资格时限。支医类医疗卫生岗位的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在聘用之日起三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时限的条款,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执业资格的,应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考务咨询
1、咨询电话:
惠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752-3363717
惠阳区人社局事业股:0752-3768311。
2、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六)监督单位
招聘过程接受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52-3768936;
(七)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公告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0年惠阳区面向“三支一扶”大学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惠州市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