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龙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资营运机构(国企)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国资公司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83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资营运机构(国企)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的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专业)和人数详见附件《2018年龙泉市国资营运机构(国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具有龙泉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8年8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龙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
(4)其他个别岗位特殊要求详见计划表。
2、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18年8月4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2年8月4日至2000年8月4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放宽年龄限制(详见计划表),放宽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需达到缴纳职工养老保险15年以上方可报考;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年限截止到2018年8月4日,时间统一以周年计算。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6、其他特殊要求岗位详见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龙泉市就业管理服务局三楼(中山路检察院对面)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预先下载并按规定格式填写《2018年龙泉市国资营运机构(国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粘贴一寸照片),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将复印件按上述顺序整理装订在报名表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5、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本次国资营运机构(国企)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取自2018年龙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类笔试成绩。报考国资营运机构(国企)岗位的人员,同时必须报考2018年龙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科目为综合管理类的岗位,并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的综合管理类笔试(详见《2018年龙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国资营运机构(国企)招聘不再单独进行笔试。
报考人员若不符合2018年龙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有岗位资格条件的,或不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须统一报名至龙泉市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岗位参加事业笔试,并填写《考生放弃参加2018年龙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声明书》(附件3),由龙泉市人力社保局审核通过,笔试成绩仅作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参与事业考试的笔试排名。
按照报考相应国资营运机构(国企)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面试)。若国企招聘面试入围人员同时已入围2018年龙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名单的,视作自动放弃2018年龙泉市国资营运机构(国企)的公开招聘,根据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中国龙泉)公布。
笔试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
(三)面试
入围面试对象根据龙泉市政府网(中国龙泉)发布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在面试2天前如面试对象书面确认放弃面试的,根据该职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布。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龙泉市政府网公布。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的国资营运机构(国企)工作人员,在龙泉市的最低工作服务期限为5年。
本公告由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及通知请登陆龙泉市政府网(中国龙泉
http://www.longquan.gov.cn/查询。
报考咨询电话:各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262228
举报投诉电话:12388
龙泉市财政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6日
附件1:《2018年龙泉市国资营运机构(国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2: 《2018年龙泉市国资营运机构(国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 《考生放弃参加2018年龙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声明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