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截至2019年7月31日,在北川羌族自治县连续服务满3年且考核合格,具有北川羌族自治县项目办出具的期满服务证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愿意在乡镇事业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单位及名额
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进行网络报名。每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报考岗位统一填为北川羌族自治县乡镇事业单位,根据考核总成绩实行选岗。
(一)报名时间
2020年5月28日—5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巨达路3号202办公室,电话:0816-4823175)。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北川羌族自治县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4.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年度考核原件及2份复印件,;
5.实绩考核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资格审查
报考者具有北川羌族自治县项目办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期满服务证。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团县委负责。资格审查合格,即领取考试通知书,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考核
此次招聘考核方式为实绩考核加面试。考核总成绩=实绩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一)实绩考核
实绩考核得分由服务期内获得的表彰、通报表扬和年度考核优秀得分组成,其中获得县委、县政府或市级部门表彰和通报表扬每次得1分,获得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和通报表扬每次得2分,获得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和通报表扬每次得3分;获得中央军委、国务院表彰和通报表扬每次得4分;获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县级每次得0.5分,市级每次得1分,省级每次得1.5分,全国项目办每次得2分。年度考核和表彰、通报表扬得分按年度计算,每年考核和表彰、通报表扬同类别只计算一次,取最高得分。
以上所有表彰和通报表扬以正式书面文件或证书为准,实绩考核得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即2020年5月21日。实绩考核得分情况在北川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二)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责任感和进取心、工作能力和水平、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
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确定为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考核总成绩及体检事项在北川政务网公告。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体检时间和地点在北川政务网公布。
(二)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三)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人事档案等进行综合考察,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按照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北川政务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确认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办理聘用确认;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聘用确认,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确认。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监督电话:0816-4821390(县纪委监委)
咨询电话:0816-482317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