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名额:8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热爱卫生事业;
(二)学历、专业要求
1.取得医学类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即1984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2.取得医学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即1974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核招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国家有其他规定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6月1日9:00至6月5日18:0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1.网络报名。报名人员通过邮件发送《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详见此公告附件)、《自我推荐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和资格证扫描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由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专业情况及毕业时间的证明(盖鲜章)。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5日18: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发送后请电告我院人事科确认是否收件)。
邮件地址:28332783@qq.com,394568404@qq.com
2.现场报名。报名人员现场提交《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详见此公告附件)、《自我推荐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和资格证。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由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专业情况及毕业时间的证明(盖鲜章)。
现场报名地址:资阳市雁江区莲花山莲花路95号资阳市精神病医院人事科办公室。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在2020年6月20日前通过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通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参加考核时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2份;
2.自我推荐书1份;
3.同底版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
5.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由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专业情况及毕业时间的证明(盖鲜章),且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按照疫情相关规定执行);
6.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核、公示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考核招聘条件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经组织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zysrsj.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管理权限和审核、审批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1.研究生学历或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在首次签订的服务期限内每年再固定另给奖励绩效工资(标准单位自定)。
2.此次考核招聘的人员,需与医院签订至少不低于9年(含规培3年)的服务期限协议,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6年,必须在服务期限协议期满后,才能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3.报名人员或参加考核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将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
4.招聘单位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参加应聘人员的食宿、旅差等费用自行承担。
5.考核招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6.联系电话:人事科:028-26229983
刘老师:1388296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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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