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职位、人数详见《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2020年特聘岗位专干选聘岗位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十八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保守国家机密;
5.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至6月15日17:00。
2.报名资料:
(1)《光明区教科院特聘岗位报名表》原件(表内签名需手写,表内并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验原件交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4)学历验证(学信网上电子认证);
(5)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表内签名需手写,附件3);
(6)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表内签名需手写,附件4);
(7)任职回避承诺书(表内签名需手写,附件5);
(8)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详见岗位表每一岗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最后一项),其中,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为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
(9)应聘人员信息表(仅需提供电子表格,附件6);
(10)《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基本素质测试A类或B类合格证》(已取得的提供);
(11)本人健康码或核酸检测报告。
3.注意事项:《光明区教科院特聘岗位报名表》、《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等报名材料要求必须手写签名。
4.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jkygmfy@szgm.gov.cn,压缩包文件名为“XXX(姓名)应聘光明区教科院XXX岗位”;报名资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投递的资料不予受理。
(2)联系人:
光明区教科院:方小姐;电话:0755-23413060
温馨提示: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30-12:00,14:30-17:3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体检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光明区教科院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具体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7)。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5月25日。
5.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能及时接听电话、接收短信;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满分100分,本次笔试统一划定合格线为70分。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5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本次面试统一划定合格线为70分。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和形式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7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重点审查考生的学历、年龄、职业资格、职称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背景和专业能力,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体检资格。考生因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区教科院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从报考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区教科院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从报考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光明区教科院按招聘岗位进行考察,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区教科院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从报考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专干人员用工性质均为劳务派遣用工,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光明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因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绿码或核酸检测报告。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四)本公告由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五)此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投诉举报电话:0755-23242665;
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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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特聘岗位专干选聘岗位表.xlsx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