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院校在读人员(应届毕业生除外);
2、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治安处罚或信用惩戒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受到开除公职、军籍、党籍、团籍、学籍等处分或曾被解聘、开除、辞退的;
5、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刑罚的;
6、直系亲属在本院工作的;
7、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职责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一:法官助理
招聘人数:10人
职责:
法官助理属于协助法官履行审判职责的审判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审查诉讼材料、整理归纳案件争点;送达诉讼文书;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证据交换和庭前调解;协助法官调查收集证据;受法官指派办理委托鉴定和诉讼保全等事宜;在法官指导下草拟裁判文书;协助法官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及开展法律释明、调研宣传等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居住在南京;
3、同等条件下,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录用。
招聘岗位二:驾驶员
招聘人数:2人(其中持A1驾照1名,持C1及以上驾照1名,工作地点为院本部或迈皋桥人民法庭、栖霞人民法庭)
职责:
1、根据车辆主管的调度安排按时完成出车任务,保证行车中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注意行使安全;
2、执行出车任务前,进行车辆检查,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3、执行出车任务完毕,进行车辆的清洁和日常维护工作,按照单位或者车辆相应要求进行车辆定期维护和保养、年检相关工作;
4、按照单位相关规定做好行车记录工作;
5、停车待命时,协助其他同志做好相关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格条件:
1、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25周岁以上(1995年12月31日前)、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及以后出生),居住在南京;
3、持C1及以上驾照(同等条件下A类、B类驾照优先录用),5年及以上安全驾龄(需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2015年1月1日以来《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情况》,无严重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近五年累计不超过15次)。
备注:每位考生仅可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同时报考多个岗位。报名截止后,不可随意调整报考岗位。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示
1、招聘简章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njqxfy.gov.cn)、“栖霞视点”微信公众号、“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
2、公示期: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6月7日中午12时。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6月7日中午12时。
2、此次招聘仅接受线上报名
应聘者登录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njqxfy.gov.cn)首页点击“2020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的图标并下载报名登记表,或在“栖霞视点”微信公众号、“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本文末尾下载报名表。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及下列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3426804431@qq.com(邮件名称:应聘岗位+本人姓名)
(1)报名登记表(Word版,电子照片插入)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
(5)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0届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二维码),经院系盖章的成绩单
(6)工作经历证明(三者选其一即可:经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
(7)获奖证书
(8)资格证书
(9)驾驶证(报考驾驶员提供)
(10)交警部门出具的2015年1月1日以来《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情况》(报考驾驶员提供)
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接受报名。
咨询电话:解女士,025-83523705
(三)线上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6月7日17:00。
2、线上初审采取线上审核的形式,严格根据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核。报考人员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上传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请报考人员实时自查。
3、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招聘周期,调整招聘周期后仍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4、打印准考证:2020年6月10日前在个人发送报名材料邮箱,查询并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1、考试方式及成绩占比
法官助理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驾驶员考试分为技能考核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技能考核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2、笔试和技能考核时间、地点
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进入笔试考场前,需出示苏康码绿码。
3、笔试
(1)报考法官助理凭准考证及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笔试。驾驶员无需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和法律基础知识。
(3)测试方式为闭卷。
(4)笔试成绩出具后于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njqxfy.gov.cn)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4、技能考核
(1)驾驶员测试方式为上路实操,满分为100分。
(2)技能考核将根据最终技能考核成绩设定基准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5、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案例分析及半结构化面试,通过对应聘者过往经历、个性特征、理解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的考察,判断应聘者是否适合应聘岗位要求。
(2)面试名单。法官助理岗位按笔试成绩排名后,驾驶员岗位按技能考核成绩排名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法官助理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驾驶员按拟聘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果报考人数较少,相应降低面试人数比例。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进入面试考场前,需出示苏康码绿码。
(4)报名材料原件审核:面试时请携带已签名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工作经历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0届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二维码)、经院系盖章的成绩单,驾驶证(报考驾驶员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2015年1月1日以来《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情况》(报考驾驶员提供)以及本人2寸免冠近照2张。(以上材料均需验证原件并递交复印件)
(5)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成绩(100分制)的6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6)面试工作结束后,总成绩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njqxfy.gov.cn)上进行公示。
(五)体检
法官助理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驾驶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技能考核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无录用资格,并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六)聘用
对通过体检无异常者,决定正式录用,若被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替补人员需通过体检后方可录用。
(七)拟录用人员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实名举报。
三、劳动关系
对于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指定的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派遣至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相应岗位工作。试用期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期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四、工资待遇
实行绩效工资。法官助理月均收入(含五险一金)4800-5500元,一年内进行定级考试,如达到定级标准,月均收入(含五险一金)5800-6500元。驾驶员月均收入(含五险一金)3500-4000。
按照政策规定享受年休假、加班工资、工会福利。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督察室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本简章由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