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
36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专业、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境外著名大学(指ARWU、THE、QS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均位于前200名的境外大学)中符合南平市所需紧缺急需专业全日制硕士、博士应往届毕业生(《南平市2020年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附后)。
二、资格条件
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以报名申请时间为准);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7.在南平市服务期不少于8年;
8.近5年未在南平区域内就业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现役军人;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支持政策
(一)引进方式。符合选拔引进条件的,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直接聘用。
(二)岗位安排。博士研究生聘任为武夷学院事业单位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硕士研究生聘任为闽北职业技术学院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其中,符合南平市所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进站条件的,可进站(基地)开展科研项目工作;符合南平市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和市重点培育龙头企业、小巨人领军企业所需人才条件的,可脱产选派到相应岗位工作。
其他用人单位(除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自主引进的符合《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引进“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2020〕1号)要求的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由用人单位自行安排岗位,实行申报确认,同等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三)福利待遇。
1.5年聘任期内,享受所聘任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2.服务期内给予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安家补助,且引进5年内,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月2000元、1000元生活补助。
3.引进人才在南平工作期间,享受《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中“人才奖励房”相应政策,连续工作满5年后,分别奖励博士、硕士研究生不超过80㎡、60㎡的人才房或40万元、30万元购房补助。
4.引进人才的子女入(转)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或公办幼儿园的,可不受购房、居住、户籍等条件限制;配偶需随迁安置,符合调配资格条件的,可同性质单位调动或优先推荐就业。
(四)职称评聘。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时不受评聘时限和岗位职数的限制,实行专项专报,单列管理。
四、管理培养
由南平市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管理,聘任单位负责人事管理,用人单位(挂职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五、申报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选拔引进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可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注册报名,第一批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20日,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引进后半年内取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引进资格)。第二批报名时间自2020年6月21日—2020年12月31日。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引进后半年内取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引进资格)。报名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
博士研究生报名由武夷学院负责资格审核,硕士研究生报名由闽北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资格审核。
(二)面试考察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南平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面试考察。第一批、第二批引进对象面试分别在2020年6月下旬或7月上旬和2021年3月进行。采取职业心理能力测试、个别访谈、面谈、查阅资料档案等形式,全面深入了解其在校(在岗)期间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学业成绩(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三)体检
考察合格的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南平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具体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对拟引进人才在报名网站、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第一批引进对象于2020年7月底前报到,办理聘任手续。第二批引进对象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六、网络报名及政策咨询
1.网络报名咨询
武夷学院联系电话0599—5136226何老师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联系电话0599—6133058傅老师
2.政策咨询
南平市委组织部人才科:0599—8879003
南平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0599—8831137
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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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