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城市管理工作,遵纪守法,爱岗敬业;2.无违纪违法行为,未受到过其他单位给予的处分;
3.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
5.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要求能熟悉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除外)。
报名地点:抚州市规划展示馆10楼抚州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报名咨询电话:0794-8299689、0794-8299690,联系人:张女士。
2、报名注意事项。
提供证件材料:出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审核报名证件、证明材料,经审查符合招聘规定资格条件的,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由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招聘数量等额确定拟聘协管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递补。
三、聘用
从体检合格者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四、工资待遇
月薪2100元(含社保医保)。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