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等条件;
(五)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6月1日。
(六)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6月。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威海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高区(利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至6月2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填写《威海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高区(利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将《报名表》通过邮箱发送至gaoquyiyuan@163.com,邮件名称请注明应聘岗位,如“信息科工程师”。
3、资格初审:医院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应聘人员所填写的《报名表》按照招聘要求进行初审。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疫情防控需要,考试时间、地点暂无法确定,在考试前一周将电话通知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
2、笔试前资格审查:因疫情防控需要,笔试前资格审查后置。需提交审验的材料在考试当天由考生带至考点交给医院工作人员。笔试结束后医院集中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笔试成绩。
资格审查需要携带的材料:
(1)各学历层次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3)应聘对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或明确注明专业方向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4)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需要提供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的复印件;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6)报名时所填写的《报名表》原件一份(贴一寸彩照);
(7)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应提供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并盖章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3)原件。
(8)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包括且不仅限于打印的有效期内健康通行码、流行病学采集表(另行通知填写)等有关材料原件;
(9)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对已经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但尚未取得纸质版证书的,可自行打印电子版结业证书或由规培基地开具通过考试的证明。参加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人员可提供考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根据岗位性质分为医疗类、护理类和综合类。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结束后,由医院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数量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名单。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因取消、放弃体检资格或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威海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高区(利民)医院地址: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沈阳路96号。
威海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高区(利民)医院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631-5627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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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威海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高区(利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计划表.xlsx
威海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高区(利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doc
威海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