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6.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7.具有在日本学习或在日本工作两年以上经历,取得日本语能力考试一级证书;
8.适应长期驻日工作。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的形式进行。(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5日-20日。应聘人员登陆威海市商务局网站(http://swj.weihai.gov.cn)下载《2020年威海市商务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对照招聘岗位规定条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以电子邮件方式于5月20日17:30前发送至swjzgk@wh.shandong.cn邮箱(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请注明“报名登记表-日语招商和贸易促进,姓名:XXX”。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于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经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贴好照片)。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职人员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所需要提供的各种证件均须于2020年5月20日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须于2020年5月20日前取得)。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面试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
(三)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市商务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命题考官和面试考官实行异地交流,每个岗位7名考官,面试全程录音录相。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20人,经市商务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视情况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20人直接进行面试。
1.初试。暂定2020年6月上旬进行,初试方式为口试,时间10分钟。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初试具体时间、地点请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登陆威海市商务局网站(http://swj.weihai.gov.cn)查询。根据初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为20人。
2.面试。暂定2020年6月上旬进行。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主要测试内容为日语和招商及贸易促进知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通过资格审查(或通过初试)的应聘人员登陆威海市商务局网站(http://swj.weihai.gov.cn)查询。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进入笔试范围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笔试范围。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威海市商务局网站(http://swj.weihai.gov.cn/)公布。
(四)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商务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笔试命题考官实行异地交流,每个岗位2名考官,笔试全程录相。
笔试暂定2020年6月上旬进行。笔试采取专业笔试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为日语和招商及贸易促进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在笔试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由市商务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分别按60%、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员进入考察范围,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市商务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提取考察对象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所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对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三、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市商务局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631-5219311、589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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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商务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