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4月27日为截止日期。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4月27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威海南海新区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0年威海南海新区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初审
为确保招聘人员质量,本次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及人选推荐工作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北京外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FESCO公司)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8日--2020年5月31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邮箱:gao.hai.lin@fesco.com.cn
联系人:高海林15253281067(微信同号)0532-85873928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联系人联系。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报名邮箱,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配有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初审。FESCO公司指定专人在报名期间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在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四)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考试前的资格审查,由第三方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进行。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试
受疫情影响,本次考试分为视频面试和现场面试,视频面试通过者到管委会进行现场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由第三方提前通知应聘人员。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威海南海新区管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附件:2020年威海南海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威海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