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部属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国家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等(见招聘计划);
(六)填报救助保障中心财务管理、物资采购、救助医疗岗位以及三亚救助基地行政管理岗位、湛江救助基地财务管理岗位、汕头救助基地财务管理岗位须取得2020年度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合格成绩;
(七)填报救助船队船舶水手、船舶机工岗位须取得无限航区适任证书,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以后出生);
(八)填报救助保障中心物资采购岗位、救助医疗岗位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以后出生)。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11日。
2.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下列“报名材料”制作成文件夹电子版本,并发送至rjrs@nh-rescue.cn进行报名。邮件标题和报名材料均按“姓名+岗位代码+专业名称”命名,如:“张三2001会计学”。
救助保障中心财务管理、物资采购、救助医疗岗位以及三亚救助基地行政管理岗位、湛江救助基地财务管理岗位、汕头救助基地财务管理岗位材料:
(1)《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人员招聘报名表一》(见附表1);
(2)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可不提供就业推荐表),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
(4)报考2020年度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成绩证明(即从公务员成绩发布网站打印的成绩单)。
广州救助基地设备操作(深海项目)岗位材料:
(1)《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人员招聘报名表一》(见附表1);
(2)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可不提供就业推荐表),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3)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
(4)身份证复印件。
救助船队船舶水手、机工岗位材料:
(1)《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人员招聘报名表二》(见附表2);
(2)学历证书;
(3)身份证复印件;
(4)无限航区适任证书。
潜水救生员岗位材料:
(1)《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人员招聘报名表二》(见附表2);
(2)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
(3)身份证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按照要求的报名条件和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没有按上述要求发送报名材料的,不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综合测试,包括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采用自主组织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知识应用能力和专业素质,包含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和法律知识等内容。
2.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专业能力等。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救助保障中心财务管理、物资采购、救助医疗岗位以及广州救助基地设备操作(深海项目)岗位、三亚救助基地行政管理岗位、湛江救助基地财务管理岗位、汕头救助基地财务管理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潜水救生员、船舶水手、船舶机工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不足比例人数可按实际人数面试。
(2)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人选。
3.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根据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如体检人选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可以在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标准:船员按照《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救生员(潜水员)按《职业潜水员体格检查要求》(GB20827-2007)体检标准执行,其他岗位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部救捞局网站和我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部救捞局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如遇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况,可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必须确保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凡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招聘禁止情形的,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上级和本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上级监督电话:010-65293045
本局纪检监督部门监督电话:020-84265678
本公告由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单位地址:广州市滨江西路42号邮编:510235
联系电话:020-84265686
传真:020-84265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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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