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引进岗位和条件
岗位:技术管理岗。
条件:博士研究生学历,专业为环境科学与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16日以后出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能够遵守单位规章制度,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具备良好的协作精神;
(四)爱岗敬业,具有履行本专业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及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登录合肥市巢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合肥市巢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引进人才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填写后连同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hefeihhb@163.com。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至6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资格确认
合肥市巢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合肥市巢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haohufengjing.com)“通知公告”栏公布。面试资格确认时必须报名者本人亲自到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资格确认时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的原件。报名人员的专业按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更新版)进行审查。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
(三)面试考核
根据岗位设置和报名情况,成立面试考核工作组。通过面试资格确认人数与引进人才计划数需达到2:1。未达到2:1面试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引进人才计划数或取消该引进人才岗位。面试考核公告将在合肥市巢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haohufengjing.com)“通知公告”栏公布。
面试考核主要从个人教育背景、专业能力、行政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随机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背景15分、专业能力40分、行政思维能力15分、沟通协调能力10分、语言表达能力10分、随机应变能力10分。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四)确定初选人员
1.考核组针对面试情况进行评议、评分,根据面试总成绩(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提出拟引进建议,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初选人员。
2.若出现面试考核成绩并列的情况,则按照面试考核中的专业能力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3.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市巢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察工作由合肥市巢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按1:1比例确定人选。
2.体检按要求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3.考察主要考核初选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拟引进人选排序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和报批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市巢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空缺岗位有效递补一次,递补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部门审核并办理批复手续。
(七)聘用管理
拟引进人员经批复后办理引进手续,合肥市巢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与拟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编制内聘用,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统一的人事编制管理政策。
(八)其他
1.咨询电话:0551-63538326(合肥市巢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监督电话:0551-63507061(合肥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3查询网址:http://www.chaohufengj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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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巢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