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4.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1)。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者,所签就业协议无效,不予聘用。
二、招聘程序
1.组织报名。有应聘意向的高校毕业生,于2020年6月11日至6月17日采取网络报名(电子邮箱)的方式,填写《泾川县农业系统事业单位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证明(在校期间有无不良记录)、就业协议、学习成绩单、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PDF扫描件),将以上资料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投递邮箱(见附件1)。
2.资格审查。泾川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中心按照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3.面试测评。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和业内专家、技术骨干组成的面试测评组,抽调工作人员担任计时、计分,人大、政协机关及人社部门进行监督,面试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逻辑思维、言语表达能力等,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测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划定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面试测评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招聘人选,当招聘岗位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招聘人选。
4.签订就业协议。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办理签订就业协议,报县人社局备案。
5.资格复审和公示。签约人员毕业后,于2020年7月底前持就业协议、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等到招聘单位报到参加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6.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填写《泾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报县人社局备案。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安排到岗工作,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五年,并落实相关待遇。
三、监督咨询电
监督电话泾川县农业农村局:0933—3321178
咨询电话泾川县畜牧兽医中心:0933—3321140
联系人18034626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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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