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指标
1、护理人员2名;
2、心电人员1名;
3、B超人员1名;
4、医学营养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护理人员
1、要求具有护理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2、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调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06月01日之后出生),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06月01日之后出生)。
4、户籍要求不限;
5、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心电人员
1、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心电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2、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调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06月01日之后出生)
4、户籍要求不限;
5、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B超人员
1、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医学影像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2、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调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06月01日之后出生)
4、户籍要求不限;
5、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医学营养人员
1、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医学营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2、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调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06月01日之后出生)
4、户籍要求不限;
5、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20年06月10日-2020年06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每周一至周五)请将编外用工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证明、护士执业资格证、职称等相关材料附件投至邮箱2556307150@qq.com。报名联系电话:0574-56801905。
2、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医院组织进行相关(笔试)或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
体检由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参照2015年宁波市考录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4、录用
体检合格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3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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