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岗位及数量
市直综合管理岗位(30名)
镇街综合管理岗位(30名)
二、招考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2年6月29日及以前出生),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2020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独立学院、民办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独立学院、民办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截至2020年6月29日,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5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2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8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及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四)除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及其认证书须在2020年9月30日(含)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18年、2019年毕业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6月29日(含)之前取得。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报考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29日(含);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大学本科阶段必须是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③担任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团委书记(副书记)、秘书长、部长或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满1学年的大学本科生,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29日(含);④“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9)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10)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11)有在校期间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2)现役军人;
(13)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扰乱报名秩序、伪造相关证明及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报名网站:海阳市政府网站(www.haiyang.gov.cn)。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9日8:30—7月3日17:00;
初审时间:2020年6月29日14:00—7月4日12:00;
缴费时间:2020年6月29日14:00—7月5日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研究确定后,提前在海阳市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7月3日17:00自动禁止报考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考选主管机关在规定时间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审核情况。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7月4日17: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0年6月29日14:00—7月5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海阳市公开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海阳市公开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诚信承诺书》,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免收考务费。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待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后退费。符合减免条件考生,在笔试结束后当天提交有关材料,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考选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考选计划,并在海阳市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一科,重点测试考生的基本知识储备、政治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文字写作能力等,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研究确定后,提前在海阳市政府网站予以公告。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考选主管机关研究确定,随笔试成绩一并公布,笔试成绩在海阳市政府网站查询。
(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进入面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人员,需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海阳市政府网站查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学校审核盖章的《海阳市公开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2.亲笔签名的《个人诚信承诺书》;
3.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入党情况和现实表现方面的证明材料(样式见附件1);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笔试准考证,与准考证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6.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还需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见附件2)。
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证明,档案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2020年毕业且未取得认证的需提供能够在2020年9月底前取得认证的个人书面承诺),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免缴面试考务费。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从事机关和基层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现场向面试人员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选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人员进入考察范围。如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海阳市政府网站公布。
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考选主管机关将通过一定的形式,全面考察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考选主管机关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考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选主管机关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考选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考选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考选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对于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海阳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就业协议书,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对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海阳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市直综合管理岗位聘用到市直事业单位、镇街综合管理岗位聘用到镇街事业单位,先期由海阳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到“双招双引”、社会治理、专项工作指挥部等部门和镇街一线进行重点培养,期间根据现实表现、专业特长和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工作岗位,表现优秀的重点培养使用。拟聘用人员不服从分配的,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的,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之后不再递补。
七、其他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考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选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考选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考试相关信息以海阳市政府网站(www.haiyang.gov.cn)公布为准,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海阳市委组织部、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35-3220266、0535-3227212
监督电话:0535-3222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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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阳市委组织部
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