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参与港南区城市管理辅助工作,具体工作须服从用人单位统一安排。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名额、聘用期限
(一)招聘名额:33名。
(二)聘用期限:两年(合同按1年1签)
四、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贵港市常住人口;
(二)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三)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男性45周岁以下;男性身高不低于162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厘米;
(五)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学历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退伍军人、汉语言文学专业、文秘专业、新闻专业、法学专业、有汽车驾驶证,能熟练驾驶汽车的应聘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注:若在实际招聘过程出现报名人数或实际符合招聘人员不足的现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报送、核验材料
应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通信、电话、网络等其它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4日—2020年5月2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南郡名邸37幢8号楼港南区市政管理监察大队办公室,联系人:杨燕臻,联系电话:0775-4277883。
3.报名材料:应聘者如实填写《港南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在贵港人事人才网及港南宣传公众号上下载电子版)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到港南区市政管理监察大队办公室报名。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nszgljc9785@163.com。
4.应聘者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合法,如有不实,将取消应聘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资格审核
港南区城市管理监督局根据招聘条件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核,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名单。
(三)应聘笔试面试
采取统一笔试单独面试办法,由港南区城市管理监督局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港南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笔试面试工作组进行笔试面试。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聘用前公示。港南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聘用为港南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市政监察协管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期合同,合同期两年。初聘人员实行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福利待遇
(一)工资2500元/月(含五险),单位为协管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享受双休日、节假日加班补贴;
(二)每个月休息4天。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港南区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港南区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0年5月12日